诉讼中如何让证据得到法官认可,特别是微信、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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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微信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的要点:各位企业家朋友,在我们涉及到诉讼需要提交证据的时候,尤其是微信记录、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的时候,一定要符合法院对于证据的要求,不然很可能提交了证据,最后依然败诉,本文针对微信记录和转账记录两项证据进行了要点阐述,帮助大家不要踩坑。电子证据的举证原则法官说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在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提出证据加以证明,但电子证据,例如一些内部数据等,并不一定能够被原告所掌握,如果一些关键的电子证据是被告所掌握的,原告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提供,如果被告不能提供,则要承当不利后果。其实不光是电子证据,只要是证据都不一定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在诉讼阶段都存在一些例外的情形,例如劳动纠纷诉讼中,职工原告不一定掌握工资表、奖金表等关键信息的时候,就可以申请由被告公司方提供,如果无法提供,则被告会承担不利后果。总结就是:对于举证责任的分配,还应考虑原、被告的举证能力而进行分配。借贷款息的证据保留法官说法:民商事活动中的借贷纠纷难点就在于证据的保留与固定,这里主要说明的是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需要注意的要点,出借资金的时候,一定要借款人出示身份证并保留一份复印件,同时要求借款人书写借条,借条中一定要写清楚借贷双方与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全称、身份证号码、借款金额大写和小写数字(之间不要出现空格或断行)。借款的给付最好通过银行、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完成,且在备注中写明是借款。这样就可以很好的地固定证据,做到预防万一的准备,因为无论双方借款前沟通得多好,之后情况变化是无法掌控的,做好了前期的证据固定,才能在后期的诉讼中立于不败之地。总结就是:借贷行为必须要规范,切忌口头借贷,借条与转账记录通常是民间借贷中形成证据链条的关键。保留和提交证据原件的重要性法官说法:举证的时候一定要准备证据原件,书证自不必说,特别说明的是关于微信聊天记录这类证据,对方很可能断章取义,截取对他方有利的证据,此时就需要登陆微信后向法官展示全部的聊天记录,而相应的截屏并不会被认定为证据“原件”的范畴。总结就是: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时候,一定不能仅保留聊天记录的截图,之后删除聊天记录,而是应在微信程序中保留全部的聊天内容,才具备证据效力。来源: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