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设立下属分支机构时,应该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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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而言,最明显的区别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形象点说,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是树干和树枝的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有血缘联系,但是子公司可以独立于母公司干自己的事。对公司的控制方式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