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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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失信被执行人可以采取100多项惩戒措施,而且基于这些措施衍生出来的限制措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在不断扩大。1、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公司、发行债券、合格投资者额度、股权激励限制、股票发行或挂牌转让、设立社会组织、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均予以限制。2、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限制其在投资、进出口、科技等方面获得政策支持3、任职资格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国企高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金融机构高管、社会组织负责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失信被执行人是个人的,对其入党或党员予以特别限制,入伍服役限制。不得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或者公务员、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根据有关规定在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取消其政治待遇、荣誉称号,直至给予纪律处分。4、准入资格限制对失信被执行人施行海关认证限制、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限制、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限制。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5、荣誉和授信限制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授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慈善类奖项限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荣誉限制、融资授信限制。6、特殊市场交易限制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不动产交易、国有资产交易、使用国有林地、使用草原、利用其他国有自然资源均予以限制。7、消费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火车、飞机、住宿宾馆饭店、高消费旅游、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购买具有现金价值保险、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予以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虽然是私立学校,但如果其收费未超出正常标准,不属于限制范围。但对于国防类院校、军校、航空类院校等有资格审查要求的高校,有可能学生会因父母失信无法通过政审而无法被录取。8、协助查询、控制及出境限制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身份、出入境证件信息及车辆信息,协助查封、扣押失信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协助查找、控制下落不明的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案件执结之前,不得出境。9. 限制支付宝,芝麻信用等网络支付工具和授信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最高法院官方授权第三方商业征信机构通过互联网联合信用惩戒。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神州租车、趣分期、去哪儿旅游、我爱我家相寓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通过网络的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10、实践中的其他限制措施例如,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机主失信信息语音播报、短信通知等通信限制,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通过手机定位查找失信被执行人、通过360手机卫士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标注等。11、刑事惩戒公安、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要及时依法侦查、提起公诉和审判。12、鼓励其他方面限制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使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结合各自主管领域、业务范围、经营活动,实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综上,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在生产生活的很多方面均会受到限制和影响,被执行人应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来源:执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