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挂名法定代表人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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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不少人都会因为碍于情面把自己的身份证明借给他人使用,登记为连自己也不明所以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认为自己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而公司有实际经营人,之间的约定如果有问题,也不会承担责任,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在法律层面具备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人人格,但法人毕竟不同于真实存在的自然人,其权利主要由法定代表人负责行使。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仅仅只是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却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这样做的理由或许是替熟人帮忙,或许是为了赚取一定费用。殊不知,即使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却依然存在诸多潜在风险,具体如下:①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公司法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形下,需就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挂名法定代表人还可能因为实际控制人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隐匿、转移财产或者擅自处分公司财产等行为,面临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公司无法完全履行法院判决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的,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而法定代表人在被“限高”期间,无法乘坐飞机、高铁、动车一等座、子女不能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不能进入高档场所消费、不能住星级宾馆等等。②承担行政责任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2条,公司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材料有虚假记载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有关主管部门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而挂名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负责人,往往需要承担相应行政责任。③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有很多实行双罚制,既对单位判处罚金,也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挂名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负责人,往往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在刑事责任中,公司控制者操纵公司进行经济犯罪,比如诈骗、非法集资等情况,挂名法定代表人虽未直接参与,但挂名法定代表人明知实情,却不阻止,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这时挂名法代表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